死刑复核是否暂停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对报请批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同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发回重审,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的,不因提高审判级别而加重被告的刑罚。 因此,死刑缓期执行的复核,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不符合规定的,还应当再审。刑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通过本文的内容,您可以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下面,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鲁巴的专业律师。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