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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任何补偿的自动签署合同
释义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不予赔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自第二个月起申请双倍工资,无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长11个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而中断,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提出,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月薪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月薪两倍的工资,自被录用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立即补充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劳动合同因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因此给雇主造成损失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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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