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后我能回到公司吗 |
释义 |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再次招聘员工,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减员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减员计划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后,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四)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在裁减人员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通知被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裁减人员 公司应支付何种裁员补偿金 (一)经济保障:用人单位应给予员工经济裁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连续计算工龄的,从其规定。例如,商业调度员的服务年限应连续计算。当然,雇主也可以根据工人的能力给予他们更高的补偿标准(二)失业保险救济:工人失业后,他们可以凭劳动手册和本人填写的失业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失业登记有效期满后仍需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当在两周内办理续展手续,失业登记有效期延长六个月。失业登记者可享受公共职业介绍所提供的免费就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参加职业培训,满足市场需求,按规定减少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权利 (三)再就业保障: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其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并在6个月内重新开始招收员工的,应当取得本市城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因不愿意而中断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前缴纳一年的失业保险费,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的,可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失业保险申请窗口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下岗职工优先 以上知识为相关问题的答案法律问题由小职员负责。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下岗后再次录用,下岗职工可以在同等条件下重新录用并给予优先录用。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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