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专利无效,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
释义 |
专利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专利无效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我们来谈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利行政复议 I.如果专利无效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方可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程序第五条列举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其申请被驳回不服;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期的确定有争议;(3)专利申请人不认为没有要求优先权;(4)专利申请人不满意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机密专利申请或不被视为机密专利申请;(五)专利申请人对撤回专利申请不满意;(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获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满意;(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终止不满意; (VIII)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相关期限延误而丧失权利,并要求恢复其权利,但未能恢复其权利;(9)专利权人对授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满意;(10)强制许可申请人对终止强制许可实施的决定不满意;(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满意;(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5条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满意;(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被驳回不满意;(XIV)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不满意该布图设计申请被视为撤回;(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和布图设计权利人因逾期丧失权利,请求恢复权利但拒绝恢复的;(XVI)布局设计的权利持有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满意;(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和被指控的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政处罚不服;(十八)专利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撤销其代理机构的处罚;(十九)专利代理人拒绝接受撤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专利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满意;(2)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满意;(3)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决定不满意;(4)实施强制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定不满意;(五)国际申请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的决定不满意;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满意;(七)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满意;(八)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九)布图设计权利人和非自愿被许可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满意;(x)布图设计权利人和被指控的侵权人对处理上述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的决定不满意,可以看出,申请人只有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为不满意时,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专利无效时,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关于专利优先权原则 专利权的有效期有多长 专利使用权能否单独用于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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