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法中的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专利法是中国为保护专利权人的专有权而制定的法规。当然,专利法还明确规定了专利申请,专利登记和专利申请的行政复议。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比较特殊,普通公民在生活中显然难以进入。但是,专利申请人必须了解《专利法》中的行政复议是指什么。专利法中的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根据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主观上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由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提起,不能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提起。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专利复议(1)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满意(2)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满意(3)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满意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无效宣告的请求(4)强制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定不满意(5)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不满意办公室作为验收单位,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6)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满意(7)布图设计注册申请人对复审不满意决定(8)布图设计权利持有人不满意撤销布图设计注册的决定(9)布图设计权利持有人和非自愿许可的获得者不满意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外观设计权利人或被指控的侵权人对解决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的决定不满意 因此,在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有关直属行政部门对专利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作出裁定的行为。避免专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专利申请登记。只有专利申请人或已经拥有相关利益的人,有权对专利申请行政复议最新专利法全文处理他人现有外观专利注册商标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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