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是否支付了经济补偿 |
释义 |
1、 辞职的经济补偿是否实际支付? 经济补偿基于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包括应付社会保障,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时,需要明确12个月的总收入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后推,以计算月平均工资。每月的工资支付应根据应付工资计算,无论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额如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经济适用人员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报酬,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工人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平均工资应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事实上,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对工人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应支付的工资计算的,即,这样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会更高,更符合工人的权益。如果没有这样的计算建议,你可以联系律师,法霸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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