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合同中是否只有主要付款义务?在双边合同中是否只有主要的付款义务?答案是否定的,双重契约是“单一契约”的对称性。双方对对方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在双边合同中,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及其权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除非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双方应同时平等付款,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先行付款。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合同是双边合同 合同义务包括支付义务和附随义务。支付义务分为主要支付义务和次要支付义务 主要支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要的、从一开始就确定的基本义务,可以确定合同的类型,如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 所谓的从属义务,简称从属义务,指不具有独立含义且仅具有补贴主要支付义务功能的义务。例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提货文件以外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6条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根据协议或交易习惯收取标的物的文件以外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上述知识是对“双边合同中是否只有主要付款义务”问题的回答。双边合同是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而双边合同只有主要的付款义务。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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