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工人和雇主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在城市工作的人数众多,而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用人单位不仅可以随意选人,还提出了许多不合理的条件。为了尽可能降低成本,一些雇主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也不愿意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进城就业者应积极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那么如何提出这一要求呢?(1) 直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 如果雇主有工会组织,雇员也可以向工会报告情况,并要求工会站出来向雇主提出要求;(3) 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许多员工在到达雇主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雇主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雇员和雇主之间就没有合同。然而,雇员和雇主之间仍然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他们仍然有权向雇主要求赔偿。(编辑:lub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