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可否要求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
释义 |
1、 如果政府认为行政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政府可否要求确认行政协议无效(合同法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行政协议或者宣告行政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无效合同的法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之一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二)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另一方违背其真实意图订立合同,则在订立合同时显然是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 一级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行政合同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应当通过行政法进行调整。对于行政合同纠纷,不可能排除行政救济,即行政复议。中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本法。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第五款。”第六款“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解除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因此,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合同纠纷。第二,提交法院的司法救济。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处于优势地位,行政管理相对人成为弱势群体。因此,司法救济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效率也是最后途径。目前,在行政合同纠纷的司法审判中,《审判程序法》适用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模式,实体判决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和行政法律规范。在具体操作中,民事或行政诉讼往往根据原始报告的诉讼请求进行。 III.最新信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对于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第150条【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被胁迫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方或第三方以胁迫手段违背另一方真实意图的民事法律行为。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如果政府认为行政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行政协议或者宣告行政协议无效。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到luba.com咨询。luba.com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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