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债权的表面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至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自己没有取得债权,他不问。禁止反言转让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I)由于债务人有理由相信第三方是合法有效的受让人,其对第三方的履行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履行合同后,他将不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二)如何确定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的,债权转让为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债权人不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并且事后不予以认可,则二者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即在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的情况下受益并对他人造成损害。此处的损害包括未能获得债权人应有的利益。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将不正当利益返还给受害人。”因此,第三人应当将利益返还给债权人。债权转让无效或者可撤销的,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退货的,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本条所称“因本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受让人取得的财产”。根据本条规定,处理债权转让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性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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