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 |
释义 |
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 首先,什么是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将一方的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确切地说,它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即合同的权利或义务主体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情况下发生变化。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吗?本合同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不变。根据合同转让的内容,合同转让可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三、合同主体变更 所谓的合同变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变,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身份,只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合同权利和义务均转移给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 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即新的合同当事人取代了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标的即合同标的物没有发生变化。实际上,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转让,即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以便新债权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第二种是债务承诺,即由新债务人而不是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在这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已发生变化,而债务的性质和内容未发生变化 IV.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I)原则上,合同变更将在未来生效,未变更的权利和义务将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存在为基础,变更部分不得超过原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存在对价关系的,仍保留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原合同债权的所有利益和瑕疵仍然存在。但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未经担保人或实物担保人同意,担保无效,实物担保不延伸至扩大债权的价值合同的修改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合同变更前,当事人对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没有约定的,合同变更后,遭受损失的一方仍有权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有不明确的约定,假设合同未发生变更 以上为鲁巴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律师咨询。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访问luba.com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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