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00克毒品判多少年 |
释义 | 一、400克毒品判多少年 贩毒40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如果是贩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是贩卖鸦片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涉毒和贩毒区别是什么 1.认定情况不同。贩毒和涉毒的区别是贩毒只是其中一种涉毒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持有”与“运输”、“窝藏”行为比较难以区分。 2.表现形式不同。在一定情形下的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毒品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是完全相同的,如行为人乘坐交通工具携带毒品就既可以是持有毒品的客观表现形式。 3.违法过程不同。可以是运输毒品的客观表现形式;而毒品过程本身就是对毒品的持有过程,因为行为人毒品就必然要持有毒品。 ![]() 三、毒品犯罪的再犯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毒品再犯的认定标准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属于毒品犯罪再犯。 对毒品犯罪再犯的,应当在对其所犯新的毒品犯罪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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