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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反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释义

1、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该法第82条还规定,如果雇主自雇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工人支付月工资的两倍。因此,雇主必须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反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反向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双倍工资,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雇佣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雇主必须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这项规定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雇主没有任何借口。发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反向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掩盖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月薪的两倍,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支付双薪”和“签订补充书面合同”对雇主来说不是选择性的,应该同时进行。其次,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雇主和工人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雇主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虽然从表面上看,劳动者自愿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不排除用人单位的胁迫,劳动者必须这样做,如果劳动者不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雇。因此,支持用人单位的要求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纵容
    

根据上述回答,我们清楚地知道,如果用人单位为了不承担不按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而撤销劳动合同,它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具体原因已在上文中说明。我希望它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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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