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
释义 |
协商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实质性和程序性限制,只要双方达成协议,且内容、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划分基数的范围,区分属于工资性收入范围的项目和应当淘汰的项目。只有在此基础上,所得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合同终止前12个月工人的平均工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获得的报酬,而不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获得的报酬。因此,事实上,工人的计算平均月工资可能低于他们的正常月工资 以上是小编编撰的关于雇主与工人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的信息。我希望它能帮助有需要的人。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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