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外国发生的劳动争议 |
释义 |
1、 法律适用条款的法律效力 国外劳动合同纠纷目前法律适用条款的法律效力不明确。主流观点认为,劳动法具有公法性质,在一国具有强制力,不能排除当事人选择的适用。因此,我国劳动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我国劳动法。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合同法》第126条明确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于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不选择的,适用与合同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劳动合同纠纷时,如果当事人不选择法律处理合同纠纷,应当首先确定当事人是否同意合同及其解决办法,应在综合分析整个案件的基础上,适用与劳动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国的法律。如果当事人选择或者当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适用中国法律时,如果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则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是,无论是当事人的选择,还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最密切接触原则确定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法律,均应以外国法律为准。法律适用的结果不得违反中国的公共秩序。
II。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原则探讨如何解决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解决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原则。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法规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是采用劳务实施地法律的原则,它基本上适用于国内劳动合同纠纷,符合劳动法公法属性的特点。对于涉外劳动合同纠纷,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对法律适用的意见基本矛盾。 对于外国企业,雇主与中国籍工人之间在中国履行的劳动合同纠纷按照中国法律处理,但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不适用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相反,他们倾向于按照雇佣关系和有关雇佣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访问luba.com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将及时回答您的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