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含义 |
释义 |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含义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是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用人单位未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合同标的 劳动合同标的,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和没有有用劳动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根据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聘职工、原固定职工和具有原固定职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有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下列人员: ① 有劳动关系,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如用人单位“富余人员、长假”人员、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无薪留班人员、,以及分配给合资企业和股份制单位的人员② 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的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企业和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如租赁(生产)、承包(生产)企业等 根据上述介绍,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回答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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