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书写劳动合同的终止 |
释义 |
1、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规章制度,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本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为企业的单方面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员工离职申报是否不影响本合同的终止 单位劳动合同范本的终止 甲方:\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最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自年月日起生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相应比例年终奖金等,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欠甲方的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办妥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甲方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支付乙方四笔款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按照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天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交接手续乙方不得在离职后做出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所有其他要求 最新的劳动合同终止样本自甲方终止后生效乙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员工的工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 (2)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该工人不能胜任该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该工作 (III)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必要时: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及时报告,方可裁减g劳动行政部门裁员计划: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在改变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调整经营模式后仍需裁员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在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年人、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裁减人员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期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4)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 (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告知工会理由。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访问luba.com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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