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 |
释义 |
如何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执行董事也称为“主管合伙人”。所有合伙人选出的负责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一旦当选,即为合伙企业的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辞职或被解雇。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业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承担,任何合伙人不得因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是,在合伙企业中,每个合伙人都有权要求执行人赔偿其因故意或疏忽造成的损失。除非在紧急情况下无法与其他合伙人讨论,否则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的执行应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人未经授权不得作出决定。否则,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执行合伙人可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提取报酬的方法。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合伙事务的执行委托给具有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由所有合伙人选择。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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