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员工拒绝工作,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释义 |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未变更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者变更岗位,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时,必须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中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调整员工的岗位: 1。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如果工人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则在规定的医疗期期满后,他不能从事原工作。工人不称职。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公司对员工岗位的调整不是随意的。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可能构成非法调整。结合本案,本合同明确规定了郭的工作地点,a公司转让郭的工作地点属于双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这应该得到郭的同意。郭不同意调动时,a公司调整岗位,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以欺诈、威胁等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部分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余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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