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教师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
释义 |
1、 普通教师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是劳资一体化。以往不受劳动合同法管理的高校等机构,此次也被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这将是高校未来发展的重大转折点。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过去,只有高校后勤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教师按人事管理进行管理。今后,他们都将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学校对《劳动合同法》的精神不够重视、学习和理解,就业制度不规范、不合法,学校将面临非常被动的局面,高校教师管理也被纳入《劳动合同法》的管理范畴。它将给教师和学校之间的关系带来什么变化? 劳动合同法对教师与学校关系的影响主要是从以前的人事关系转变为劳动关系,从行政管理转变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特点是以合同为主,明确教师与用人单位即高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高校教师与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十分明确。高校教师也是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也保护高校教师的权利。教师作为劳动者有两种权利。一是个人权利,主要是工资、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和职业培训方面的权利。二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集体权利,主要体现在参与工会、集体谈判和民主参与等方面,这主要体现在高校职工代表大会和教授委员会在高校发展中的作用。首先,《劳动合同法》应保护教师的个人劳动权利,但同时也应保护教师作为劳动者的集体权利。但是,《劳动合同法》也要求教师作为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完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我国高校教师的管理和使用与市场化的要求相去甚远。一方面,部分高校教师的工资、工作条件、绩效考核等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教师实行工厂化管理,像计件工人一样考核教师,部分教师工资偏低等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还有大盆大饭,冗员满员,工作职责不清。教师的使用、晋升和待遇不规范,许多规定与法律要求不一致。特别是学校行政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高校教育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劳动合同法》合同管理的实施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劳动合同法》的有效范围,即调整范围和调整对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谁,适用于哪个地区。任何法律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这与其他法律的调整对象不同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劳动关系领域。《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读者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到luba.com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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