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庭如何决定子女的监护权 |
释义 |
1、 离婚法法院如何根据子女的年龄和实际抚养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决定子女的监护权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审理离婚案件,抚养子女,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子女监护权的所有权原则。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母亲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同住的;(2)子女具备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亲要求孩子与他一起生活(3)孩子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一起生活。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他们的孩子与父亲同住不到两周,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他们可以被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他们与他们一起生活。可优先考虑下列情况之一: (1)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的人 (2)生活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长寿儿童的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该子女与其同住,有利于该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该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而且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能够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孙女,他们可以被视为子女与父母同住的优先条件。如果父母之间就与父亲或母亲一起居住的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发生任何争议,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儿童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他们可以被允许。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述比例 8。抚养费应定期支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其财产可用于抵消抚养子女的费用 10。父母双方同意子女与一方同住,抚养方应承担子女的所有抚养费用。但是,如果证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子女所需的费用,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则不得允许。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孩子年满18岁 16岁以上的父母,但18岁以下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育儿费 1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能力支付的,仍应当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 (1)丧失工作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但是他的收入不足以维持他的生活 (2)仍然在学校 (3)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条件。当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离婚时,如果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由其抚养和教育的继子女,他们仍应由生父和继父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夫妻一方收养子女,另一方未提出异议,与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的育儿费用由双方负担;如果一方丈夫或妻子领养的孩子总是遭到另一方的反对,则领养方应在离婚后抚养孩子。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改变抚养关系,或者孩子要求增加抚养费,则应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方要求改变抚养关系,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均应予以支持 (1)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未能履行抚养或虐待孩子的义务,或与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在一起,并且该方有能力支持他方 (4)改变还有其他正当理由。如果父母双方同意改变抚养关系,他们将被允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支付能力的,应当扶养子女 (1)原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由于儿童生病和上学,实际需求已经超过了原来的数额(3)还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补充。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如果父亲或母亲未经授权将孩子的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的姓氏,导致争议,应责令恢复原来的姓氏。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拒绝抚养子女,可决定由一方临时抚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在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中,对拒绝履行或者阻碍他人履行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采取强制措施,离婚期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院判决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确定监护权时,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成长因素,根据儿童的实际成长环境和获得监护权的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子女的监护权,在确定10岁以上儿童的监护权时尊重儿童的意见 离婚儿童的监护权判断标准 自愿放弃子女监护权是否有效 父母能否放弃子女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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