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会得到补偿 |
释义 |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会得到补偿? 这取决于工人或单位是否主动取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 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因雇主的过错突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人可以要求雇主给予相应的解雇补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和实际补偿要求,您可以找律师调查对方的责任。具体措施请咨询luba.com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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