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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程序
释义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某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签订后未完全履行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I.“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答复》(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不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处理。”(即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任何情况下,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
    

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
    

(I)在试用期内;    

(一)用人单位为招收劳动者支付的费用;
    

(II)如果双方雇主另有约定,雇主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应按照协议处理;    

四、员工自动辞职或不辞而别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员工自动辞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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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