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因法律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个条件: (1)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 (2)如果工人或雇主单方面或双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或双方必须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自愿解除,法定解散分为雇主单方解散和劳动者单方解散。自愿终止是指雇员和雇主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对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终止生效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某些法律事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或者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履行,也无法解除。从法律终止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的终止并不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出任何单方面或双边的意思表示。只要有法律事实,劳动合同将依法自行终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不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使当事人预期的解除效果无法发生,甚至违背其意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工人单方面辞职,他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雇主;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员工,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虽然通知义务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但当劳动者的人身受到威胁时,不需要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称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不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如进一步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地方性法规对此有相应的补充规定。例如,《北京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协商办理解除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3用人单位的主观方面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不仅需要有法律上的理由,还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方或双方共同表述,这两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是不可或缺的 ,只要有法律事实,劳动合同在一方或双方未表示意图的情况下依法终止 4,经济补偿的计算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应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并非所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都应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分段计算,即2008年1月1日以后工作年度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度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金额根据当时法律确定 劳动合同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此做出了新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利益等,但按照1月1日起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原则,2008年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分界点,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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