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
释义 |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那么,谁是作者,谁有权在作品创作后享有作品的版权?本文梳理了“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法律知识。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为本单位职工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著作权归作者(本单位工作人员)所有。但本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未经本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科技作品,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科学技术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规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也可归类为特殊职务作品 对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奖励作者 相关知识 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未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条所称合同为书面合同。这里的问题是受托人可能会再次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校徽设计,乙方委托丙方设计的,甲方接受。如无协议,该设计的版权归丙方所有。因为虽然甲、乙双方都提供了资金,但开展创意工作的是丙方 甲、乙双方都提供了资金。甲、乙双方的利益是什么《著作权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受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依照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属于受托人的,委托人享有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作品的权利;当事人对作品的使用范围没有约定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甲方使用校徽没有问题,乙方使用校徽只是为了完成甲方的委托并获得报酬 以上是鲁巴小编为您编写的《在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法律知识。在中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役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版权法关于版权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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