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任何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其他劳动争议可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案。逾期不结案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另行办理。调解程序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任何一方或双方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的各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国有企业调解的,可以扣除调解期限,胜诉时效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继续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超过上诉期限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他正当理由”,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即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争议企业和雇员不在同一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职工与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仲裁庭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提交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因请求等待、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客观情况阻碍仲裁案件处理的,视为中止仲裁时效,并报仲裁委员会同意。中止仲裁时效不包括在仲裁时效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程序。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即对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看出,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还有很多。归根结底,这个问题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得到正确合理的解决。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我们平台上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