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权利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雇员和公司实际上在法律上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因此,员工可以通过法律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报告,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赔偿相应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无故扣发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报酬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何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计算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聘用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天支付两倍工资 但是,如果自聘用之日起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至一年前,即无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能计算11个月 超过一年后,双方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前就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2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2月1日起支付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计算为工资的两倍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应不低于同一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我们还需要支付双倍的工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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