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部工资总额构成规定
释义

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公布。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统一统计核算,制定本条例,便于编制、检查计划和工资管理,正确反映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合营企业、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的计划、统计、核算,都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全文共四章十六条(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公布,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统一统计核算,有利于工资的编制和计算,制定本条例,对计划进行审核,实行工资管理,正确反映职工工资收入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合营企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规划,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为基础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补贴和补贴;五、加班费;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规定向个人支付的劳动报酬计时工资标准(含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包括:(1)按工龄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性工资制度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3)新职工的见习工资(见习生生活费);(4)运动员体育津贴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按照所完成工作的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1)超额累进计件工资制、直接无限计件工资制、定额计件工资制和超额计件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发给个人的;(2)按工作任务合同法发给个人的工资;(3)按周转提成或利润提成发给个人的工资对过度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和增加收入、减少支出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8)津贴、补贴是指因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给予职工的津贴,以及支付给员工的价格补贴,以确保其工资水平不受价格补贴的影响。其中: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费津贴、医疗保健津贴、技术津贴、年度绩效津贴和其他津贴的补偿
    (2)价格补贴。其中: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项补贴
    第九条加班工资是指加班工资和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假,按时间工资标准或者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停工学习、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
    (2)附加工资和留用工资
    以下项目不在工资总额范围内:
    

(1)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合理化建议奖、技术进步奖的发放,以及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发布的
    (2)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有关的各项费用
    (3)与离退休、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关的各项费用
    (4)劳动保护支出
    (5)缴费,讲课费和其他特殊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贴、误餐伙食补贴,转业差旅费和安置费
    (7)职工自带工具、牲畜到企业工作支付的工具、牲畜补偿费
    (8)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风险补偿收入
    (9)支付给承租人的股利(含股票股利)和利息购买企业股票、债券的职工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生活补助
    (11)临时工用工,由工资以外的用工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家政服务人员的加工费和承包人的发包费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助
    (十四)计划生育补助
    第十二条前条所列项目另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p)>第四章附则第13条计算私营企业华侨总工资的范围,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澳门、台湾企业和外国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5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