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房租赁权如何划分? |
释义 |
离婚后公共住房租赁权的处理: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可租赁公房 (2)一方婚前租赁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 (3)一方婚前借钱取得公房租赁权,夫妻婚后共同还贷 (5)婚前一方租住的公房,因婚后拆毁出租房屋取得房屋租赁权(六)夫妻双方单位共同建造或者共同购买普通房屋(七)一方将本单位的出租房屋归还本单位或者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给予另一套房屋交换: (8)双方婚前租住公房,婚后合并交换房屋 (9)离婚时应认定为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其他情形,夫妻双方都可以租用的公房,面积大到可以分房使用的,双方可以分别租用;如果房屋可以单独出租或者承租人可以为另一方解决问题,可以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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