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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释义

离婚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工资和奖金
    

国务院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条例》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2; (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补贴;5、加班费;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延长工作时间的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其中:1.制作奖;2.储蓄奖励;(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属于工资范畴
    所谓生产经营,不仅包括个人生产劳动,还包括工农业、服务业、信息产业等领域的组织管理、承包、租赁、投资等经营活动,金融证券业。第三,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造的知识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一般只在有限的期限内有效。各种知识创造,如发明创造、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上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图案等,都可以看作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收益取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商业秘密权等。由于权利类型不同,收入也不同;婚姻法;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收入”是指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示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入,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夫妻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外,其他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包括:
    

1.一方的个人财产投资收益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一)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这一项的完整表述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的定义是取得收入,而不是投资行为,即只要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无论投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是由于;婚姻法;解释(2)没有明确界定“投资收益”的概念。诉讼中,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当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确定:(1)当事人将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企业,投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于房屋等重要生活资料基本上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包括维修保养,因此所获得的租金实际上是夫妻共同经营后的一种收入。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出租房屋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的,婚姻期间的租金收入应归房屋所有人所有
    (3)购买个人财产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或储蓄产生的利息,应按本金或原财产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因为利息收入是债券或储蓄本金的必然结果,不同于风险投资收益。在这一点上,在;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动产等财产的增值部分,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是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市场状况的变化。由于这些财产只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在性质上仍归个人所有,财产的增值部分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在具体实践中仍应按原物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在判断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婚后各种形式个人财产的收入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夫妻共同经营。前者为个人所有制,后者为共同所有制。另外,如果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混合后的投资行为,且没有证据证明具体比例,推定为共同财产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还是一方财产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解释了这个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在婚姻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婚姻期间按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都用公积金等住房公积金购房,这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并未实际取得,这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外的,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3.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抚恤金和破产清算补偿金,下列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1)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由居住在两地的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的,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过程中,保持原样的原则是在价值差距较大时补足价差。但是,如果双方有协议,则应遵守协议中规定的退场费和转会费的一部分。如果一次性费用,如复员费和自营职业费,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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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6: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