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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计算计件工作人员的加班费
释义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合理确定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工时制度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任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用人单位在完成计件工资定额任务后,安排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支付不低于其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的150%、200%和300%的工资p>

根据上述规定,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与计时工资制相同。然而,并非所有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或加班的员工都有加班费。可分为三种情况:(1)劳动者未在8小时工作日内完成定额任务,延长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完成定额的,不属于加班,不应支付加班工资;(2)劳动者在8小时内超额完成定额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不属于加班,不应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属于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实行计件制的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必须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和定额以外支付,两者必须同时满足
    

etch:normal; 文本-indent:2em; "& 燃气轮机;如果是计件工资,加班时按劳动者平均小时工资的150%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你周末加班,你需要付更多的钱。以上就是你问题的答案。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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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