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确认书如何撰写 |
释义 |
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只能是男女双方或与婚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只有法院才有资格确认婚姻无效,因此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诉状是必要的一步。在生活中,有些人在做出这一决定之前考虑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撰写婚姻无效确认书首先,如何撰写婚姻无效确认书原告:张**,男,汉族,2007年8月2日出生,家住希望花园30号楼2单元211室,**镇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69岁,地址相同 联系方式: 案由:婚姻无效纠纷 索赔: 1.朝阳区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依法确认无效 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于2003年3月2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但婚后不久,原告发现被告有精神问题。后来,他得知被告是一名严重的精神病人,一直没有治愈。但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未告知被告人其自始至终都是精神病人。原告为此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xxxxx区人民法院 人: 二、注意事项 应当在下列起诉书中注明: (一)当事人是公民,其姓名、性别、年龄、国籍、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电话号码,应指定双方的编码。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所、姓名、职务、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二)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名称,证人的工作单位和地址
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同居和重婚有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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