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有哪些? |
释义 |
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民事主体,享有婚姻自主权。其他民事主体婚后发现有欺骗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不是全部受理的,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什么,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什么,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不仅包括婚姻当事人,也包括利害关系人和近亲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有权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二)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近亲属(三)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以患婚前医学上认为不结婚、婚后未治愈的疾病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他应该是和病人住在一起的近亲。婚姻关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幸存的一方为被申请人。如果夫妻双方都已死亡,被申请人不应列入第二条,申请婚姻无效的时间有哪些限制 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申请婚姻无效的时间是无限的。当事人取得婚姻登记后,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无效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患有婚前禁止结婚、婚后治愈的疾病。无效婚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法律还规定了存续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存续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p> 第三,宣告婚姻无效应当适用哪些权限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无效婚姻应当解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宣告当事人婚姻无效,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也有学者认为只有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更为妥当。但《婚姻登记条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未经授权,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更快、更方便地解决问题 除婚姻当事人外,其近亲属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婚姻关系遭受财产损失的,他们还可以提出地方赔偿的要求 新婚姻法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中如何保护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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