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证据? |
释义 |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一方对另一方来说是对彼此生活的依赖,所以人们对婚姻特别谨慎,一般在寻找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就会决定把自己的生活托付给另一个人。然而,并不是说婚姻是幸福的。也许婚后会有很多问题,所以双方都想取消婚约。可撤销婚姻的证据是什么? 1、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p>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能是婚姻关系当事人被胁迫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被胁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法所称一年,是指诉讼时效期间不变,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提交下列证据可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明 (1)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胁迫的证据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法律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胁迫。同时,《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违背真实意愿,胁迫对方或者其近亲属结婚,对其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的情形,如果存在可撤销的婚姻纠纷,双方必须围绕是否存在胁迫提交相应的证据。如带有威胁内容的书证、音像证据等 1,身份证明(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二)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三)被胁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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