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金 |
释义 |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前款规定的侵权人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的情节,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根据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有三种: 1;严格按照金融制度来计算侵权人的利益是非常复杂的。首先,在实践中几乎不可能获得侵权人完整真实的财务记录。其次,侵权人很可能没有实际利益。比如侵权行为一开始就被发现了,所有的商品都还没有售出或者销量很小,还不足以支付初始包装等费用。高等法院的解释进一步简化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解释》第十四条的问题:“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得利润,可以用侵权商品的销售额乘以单位利润计算货物名称;不能确定商品单位利润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p> 该方法在实践中适用性较强,从调查取证的角度来看比较容易,是首选方法 2.因侵权造成被侵权人的损失;这样还不够。如何计算被侵权人的损失 根据《解释》的规定,两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已知侵权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算起,这一点也不明确。应该知道什么?毋庸讳言,不难理解,如果起诉日期直接往前推两年,那么赔偿金就无法计算 为了挽回商标侵权损失,仅仅了解商标法中商标侵权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不够的,同时具备调查和收集侵权证据的能力,包括侵权证据、侵权获利证据或者因侵权造成的损失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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