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释义 |
1、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什么问题? 第一百九十一? 该条规定,公司作出解散决议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首先,人民法院尚未受理此类案件的程序规则,法院难以受理;其次,在“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的“有关人员”中,不明确哪些人员属于“有关人员”。建议立法部门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立法或司法解释,以利于第三条的操作,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公司法处理? 我认为可以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1.已知债权人的债权纳入清算 2.未知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结束前清偿;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完毕的,视为放弃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事务所? 浙江律师事务所? 深圳律师事务所? 江苏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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