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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取得货运资格证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释义
    一、未取得货运资格证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营运性车辆不同于一般车辆,其通常均具有货运、客运等特殊属性及任务,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要求从事客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该具备特定的专业知识,取得相应资质。
    2018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中,也仅明确了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的管理。
    4.5吨及以上货运车辆及客运车辆驾驶人仍然需要取得运管处核发的相应从业资格证。
    在保险公司已经将相应免责条款对投保人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的情况下,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面临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拒赔的风险。
    
    二、什么是车辆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三、车辆营运证申请资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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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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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8: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