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能否在审判期间清算 |
释义 |
公司能否在审判期间清算。股东请求解散公司和向法院申请清算公司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法院在受理公司解散诉讼时,对股东提出的清算申请暂时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一是两种诉讼方式存在较大差异。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为变更诉讼,清算案件为非诉讼案件,审判程序不同,不能合并审理;第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时,公司解散的事实并未发生,公司是否解散仍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直至法院作出解散决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明确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清算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人民法院决定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组织清算,也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p> 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审判期间是否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所以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应在起诉解散的同时起诉清算公司。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法律咨询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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