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权利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
释义 |
1.供应商和出租人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这是一种典型的销售合同形式。销售合同的谈判和订立是在出租人和供应商之间以表格形式进行的,但谈判的实质内容已基本事先确定,这表明出租人为了承租人的利益,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确定的条款和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承租人委托出租人寻找供应商而不选择供应商的,承租人应当指定代表参加买卖合同的谈判,或者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涉及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签订代理协议,明确承租人的代理权限,并将此情况告知供应商。供方从一开始就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向出租人行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负责,除根据融资租赁的性质对承租人负责外,承租人将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通常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前已经与供应商确认了销售合同的条款。承租人先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与供方约定将买卖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合同转让的,承租人应当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出租人。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一些承租人与直接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卖方舒继铎查旺将批准并支付货款,而不是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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