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后还能拿到失业救济金吗 |
释义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还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劳动仲裁与领取失业保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对因失业而损失的部分经济收入给予补贴的社会保险项目失业登记是指在法定工作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人口登记,但尚未就业。它是我国就业服务的一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公民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缴纳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非自愿离职;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工作需要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应当服兵役的;应当服兵役的;应当服兵役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移居国外;被判处死刑的;二次拒绝参加职业培训,二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和原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失业前,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备案,并按规定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的证明、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持失业登记证、求职证等有关材料到受理本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申领失业保险,您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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