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生效后如何救济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生效后如何救济 诉讼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审[2001]14号)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当事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 可以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 劳动争议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律、法规的程序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并通过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者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执行,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对象,申请执行人应当写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二、有效的法律文书是执行的依据。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您还应提交授权书 如果您不知道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生效后的救济内容,可以在法律咨询网.com上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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