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有用吗 |
释义 |
辞职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有用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辞职后发现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如实举报并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P>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不续签,双方互不必给予任何补偿。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提前30天向您咨询是否续签合同,员工应回答是否续签合同 第二是员工自愿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协商补偿方案以实现辞职。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扣留劳动者,除非劳动者已经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处理或者不承担违约责任,他可以拒绝办理辞职手续。有些岗位由于保密需要提前告知,但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但是,员工必须提前30天履行法定的辞职和交接手续,否则必须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原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以证明新单位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否则可能对新单位提起法律诉讼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辞职,发现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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