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平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公平的特征是什么?股权是股东基于其投资行为而取得的一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与投资行为无关的股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属于股权,它是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后所享有的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股东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不会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并不意味着股东没有任何义务。比如,股东有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退股。但股东的这些义务可以看作是对股东权益的对价。它们不属于股权,而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或合同规定的股东义务第二,由于其投资行为,财产是股权最基本的属性,股东以实物或者货币将其出资转为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东产权的总和,当价格变动时,股权可以以货币的形式量化,因此股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公平的内容具有多样性 我国普遍认为,公平具有公益权和自利权两种功能。股东自利权是指股东基于自身利益独立行使的权利,如股权转让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权利。股东共同利益权是指股东基于自身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它包括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董事、经理的任免请求权和其他非财产权。产权与非产权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股权体系。其中,产权内容是股权的基本方面,收益是股东对公司投资的主要预期收益,这是股东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动因,即收益是股东的最终目标;非产权是保证股东获得财产性利益的手段,是第二个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重要。它仍然围绕着产权的核心。第四,股权是可分割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时,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原股东和新股东均拥有独立的股权第五,股权可转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股权的转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但其转让对象仅受其他股东意图的限制,不可转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仅限于特殊身份股东及其持股时间,也可以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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