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工程价差收入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
释义 |
分包,是指总承包人依法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的行为。总承包方不解除合同关系,对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合法分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2)分包只能一次,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承包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方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方,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 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承包工程施工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合同另一方的行为。由于分包容易使没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和建筑市场混乱,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分包。实践中,常见的分包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承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人以分包的名义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给他人。但无论是什么形式,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工程建设可以分包,但绝对不允许分包。《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分包工程是指建设单位将承包工程转让给其他建设单位,以牟利为目的,不承担任何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的行为,项目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例如:施工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全部承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分包商将承包的工程重新承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是否分包,主要取决于承包人是否分摊了相应业主的全部义务;也取决于承包人是否提取所谓的管理费,不参与工程建设的任何环节(如技术、质量等)。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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