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的登记程序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过程 1.公司转让股权,召开股东大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分析采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并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运作(3)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有实质性的协商、评估和验资(私人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转让方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责。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名并盖章 6.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只要公司和其他股东知情即可。股东向第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2.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全部不需要按照《公示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登记事项的范围,因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至少目前在上海,工商部门不接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业务,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5.如果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还应提交新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的决议(所有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印章)主要内容:与股东变更有关的其他变更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组织人员的变更等) 如有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或者选举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审查意见;提请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没有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或者选举一名执行董事(1人)、一名或者两名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审查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修正案应当写明修正后的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果股东是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由企业盖章,并与原件一致);股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并与原件一致);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股东签名,与原件一致) 8.股东(发起人)出资方式(公司盖章) 9.公司组织机构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应视情况提交 10.其他根据受让人资格提交的材料 12.原件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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