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我们公司是去年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才一年。设立公司的方式是发起设立。其中一个发起人想把他所有的股份转让给另一方。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是否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手续A:您好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发起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按照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有时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转让。同时,公司股东名册也应变更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章程并咨询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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