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赋予董事会哪些权力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的方案,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有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或者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可以连选连任,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可见《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较大,? 他们可以决定大多数公司的业务方向和投资计划。当然,他们也需要面对股东大会。因此,如果他们在董事会职权上遇到问题,应该咨询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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