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什么?股东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表决权和重大决策权。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作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决定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代表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董事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5-19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的书面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未通知的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股东大会职权的争议可以依法解决。如果您想在解决纠纷时找律师,可以到法律咨询网.com找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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