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释义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含常委会)发布编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经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开业。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企业登记申请书;(二)批准证书;(三)合同(协议)、章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董事会成员名单(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厂长、副厂长)(4)投资者资信证明(5)投资者经营活动的合法证明(6)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填写中外文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注册资本、全体出资人的股份、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副总经理(副厂长)、职工总数,外国雇员人数、机构、批准文号和日期。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设立。其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持营业执照到开发区税务机关登记,在开发区中国银行或者外汇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银行开户。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名称、地址、生产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董事会决议和变更登记申请书向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的,应当立即办理变更登记;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在年末报告。注册资本转让的变更登记,还应当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协议书和受让人的资信证明。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者关闭期间,凭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完税证明,到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企业的债务和财产。第十条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自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长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延期登记申请书;(二)延期批准文件;(三)延期经营合同(协议);(四)企业资产负债表。第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停业一年以上的,由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视为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第十三条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3 19: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