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们错过工伤鉴定,我们能要求个人赔偿吗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根据伤亡人数的不同,可索赔的赔偿项目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员工死亡情况。职工因公死亡后的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其中,上年度丧葬费月平均为6个月;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发生工伤后,其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辅助设备费、停工期间工资及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费、伤残补助费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程序,这是一般工伤认定的第一步。但是,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工伤,没有工伤保险的,可以不办理。?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次:单位未提及工伤认定的,伤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调查鉴定,工伤鉴定程序是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即:,工伤鉴定程序完成后)、医疗结束后或者医疗期满后。广义的工伤认定包括劳动能力认定和伤残等级认定。狭义工伤认定是指工伤鉴定后的伤残认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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